【勞動關系協調員】勞動關系協調員三級報考條件?
發布日期:2022-01-21 瀏覽次數:0次
勞動關系協調員指從事宣傳和監督勞動保障法律實施、管理勞動合同、參與集體協商、促進勞資溝通、預防與處理勞動爭議等協調勞動關系的專業工作人員,實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
官方數據統計,勞動關系協調員目前屬于我國當下社會中的緊缺人才,是企業內專業從 事勞動關系管理與勞資關系協調的人員。工作內容包括:起草和管理勞動合同以及規章制度, 參與集體協商和民主管理,促進勞資雙方溝通,預防和處理勞動爭議案件等。勞動關系協調 員培訓班針對上述工作內容,設置一系列有針對性、操作性強的專業課程,旨在培養符合上 述職業要求的專業型的勞動關系管理人才。
勞動關系協調員就業途徑主要在企業管理人力資源管理、工會和法務等部門、社區工作 者、區域性調解機構、地方行業工會、行業協會、企業家協會。同時,越來越多的企業開始 建立和完善內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并配備專業的勞動關系協調人員。
培訓對象為企業人力資源總監(或分管勞動人事工作的副總經理)、人力資源部經理(或 人事部主任、勞人處處長)或從事企業人力資源管理的相關人員,企業和各級工會工作人員、 社會工作者以及其他從事勞動人事管理或專門負責勞動關系協調工作的高級職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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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條件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可申報三級/高級工:
01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5年(含)以上。
02
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高級技工學校、技師學院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或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并具有經評估論證、以高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高等職業學校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畢業生)。
03
具有大學專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2年(含)以上。
4
具有大學本科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并取得本職業或相關職業三級/高級工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后,累計從事本職業或相關職業工作1年(含)以上。
05
具有碩士研究生及以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學歷證書(含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在校應屆研究生畢業生)。
特別注意!
1、注意:相關職業資格證書(技能等級證書)是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師、勞動保障協理員、勞動保障專理員、社會工作者等與勞動關系協調員職業功能具有關聯性的職業資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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