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如何簽訂?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模板和指引
發布日期:2023-01-04 瀏覽次數:0次
近日,國家知識產權局發布了關于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模板及簽訂指引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其中提到,《專利轉讓合同模板及簽訂指引(征求意見稿)》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模板及簽訂指引(征求意見稿)》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2年1月15日前,提出具體修改完善意見。
關于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模板及簽訂指引公開征求意見的通知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部署要求,提供更加規范、便利的服務,指導當事人防范法律風險,保障其合法權益,更好促進專利轉化實施,我司會同有關部門對現行的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模板以及相應的簽訂指南進行了修訂,形成了《專利轉讓合同模板及簽訂指引(征求意見稿)》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模板及簽訂指引(征求意見稿)》,后續將進一步修改完善并公開發布,供當事人參考使用。現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可于2022年1月15日前,選擇以下方式的一種,提出具體修改完善意見:
1. 電子郵件:ipyunying@cnipa.gov.cn
2.信函:北京市海淀區西土城路6號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運營體系建設處 郵編100088(請于信封左下角注明“專利轉讓許可合同征求意見”。
附件:1. 專利轉讓合同(模板)及簽訂指引(征求意見稿).docx
2. 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模板)及簽訂指引(征求意見稿).docx
3. 專利權轉讓、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及簽訂指引有關說明.docx
國家知識產權局知識產權運用促進司
2022年12月30日
附件1:
為深入貫徹落實《“十四五”國家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關于“指導規范知識產權交易,完善知識產權質押登記和轉讓許可備案管理制度”等部署要求,提供更加規范、便利、高效的合同登記和備案服務,指導當事人防范法律風險,保障其合法權益,更好促進專利轉化實施,國家知識產權局運用促進司會同局內相關部門對現行的專利權轉讓合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模板以及相應的簽訂指南進行了修訂,現將有關情況說明如下。現行《專利法》第十條、第十二條,《專利法實施細則》第十四條對專利權或專利申請權轉讓(以下簡稱“專利權轉讓”)合同訂立登記、專利實施許可合同訂立備案等內容作出規定。《專利審查指南》第一部分第一章對專利權轉讓手續辦理作出細化規定,《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辦法》對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備案手續辦理作出細化規定。在建立專利轉讓許可制度規則體系的同時,為向創新主體、市場主體提供更好服務,國家知識產權局制定了專利權轉讓合同模板、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模板以及相應的簽訂指南,并向社會公布,為合同訂立方提供了參考。相關合同模板和簽訂指南的制定發布,對于引導和規范專利轉讓許可行為、減少糾紛的發生、促進專利權的轉化運用發揮了積極作用。當前,專利轉讓許可工作面臨新形勢、新要求。一是近年來,《民法典》頒布,《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專利法》《科學技術進步法》完成修訂,《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綱要(2021-2035)》、《“十四五”知識產權保護和運用規劃》相繼發布,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劃對專利轉化運用提出新規定、新要求,而現行合同模板及簽訂指南發布已經多年,需要進行適應性修改。二是隨著知識產權運營工作和專利轉化專項計劃的深入推進,專利轉讓、許可等運營活動數量持續增長,創新主體和市場主體對專利轉讓許可合同的重視程度、專業要求、共性需求不斷提升和豐富,有必要總結實踐經驗,完善和優化合同范本和指引,更好保障知識產權運營活動規范有序進行,促進知識產權轉移轉化。前期已開展的工作主要包括:一是研究分析相關規定。深入研究分析《民法典》等法律法規關于專利轉讓許可的最新精神和有關規定。二是進行合同文本收集和案例分析。收集高校、企業實際使用的專利權轉讓和實施許可合同,對司法實踐中專利轉讓許可合同糾紛案例進行分析。三是深入調研社會需求。通過問卷調查深入調研企事業單位需求,了解相關方在轉讓許可商務談判和合同簽訂中的主要關切和實務做法。四是廣泛征求各方意見。以座談、書面等方式,廣泛征求并充分吸收有關高校、科研組織、企業、律師事務所、專家學者的意見。現行的專利權轉讓合同模板和專利實施許可合同模板,列出了主要條款的標題,但條款具體內容留空。本次修訂在吸收了原簽訂指南內容的基礎上,對每一條款的具體內容進行了充實。具體來說,一是對必要條款進行凝練固化。對于作為合同基本組成部分的必要條款,結合實踐中的常見做法,做了固定化的標準處理;對于屬于合同雙方意思自治范圍內的事項,考慮到實踐中的不同情形,為當事人提供不同內容的選項,部分條款在附件中設置了相應表格以供選用。二是對重點條款進行細化。例如,對于專利實施許可合同中“許可方式和范圍”重點條款,從許可期限、許可地域、許可方式、許可技術領域、許可實施行為范圍等方面進行詳細列舉,對實踐中關注的是否允許分許可以及分許可的實施條件、范圍、收益、效力進行了細化提示。三是將有關拓展內容作為選填條款。將特定情形下可能涉及的拓展性內容,例如技術服務與培訓、技術進出口管制,作為選填條款,供當事人在需要時選用。修改后的專利權轉讓合同共有16個條款,包括:定義條款、標的專利的知識產權轉讓、交付資料、專利變更登記手續、技術服務與培訓(選填)、轉讓費用及支付方式、專利實施和實施許可的情況及處置辦法、過渡期條款、保密條款、知識產權陳述與保證、技術進出口管制(選填)、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處理、不可抗力、違約與損害賠償、稅費、爭議解決以及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修改后的專利實施許可合同共有16個條款,包括:定義條款、許可的授予、許可費及支付方式、技術資料的交付與驗收(選填)、技術服務與培訓(選填)、保密條款、后續改進的提供與分享、知識產權陳述與保證、技術進出口管制(選填)、知識產權侵權應對及共同維權、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處理、不可抗力、違約與損害賠償、稅費、爭議解決以及合同的生效、變更與終止。現行的合同簽訂指南,類似于合同文本本身,對相關條款的具體含義以及合同簽訂注意事項,有待進一步說明。修訂后的簽訂指引,對合同模板的每個條款,逐個增加了解釋說明的內容,對相關條款中簽訂雙方需要關注的要點進行了提示,對于提供選項供選擇的條款,對簽訂雙方如何根據自身情況進行選擇給予了必要的指導。(免責聲明:此文章來源于網絡,版權歸作者所有,如有版權問題請作者盡快告知我們,我們將盡快刪除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