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地戰略性新興產業扶持計劃已出臺!最高1500萬!涉及七大領域!
發布日期:2022-10-24 瀏覽次數:0次
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關于發布2023年戰略性新興產業扶持計劃(工業母機、智能機器人、激光與增材制造、精密儀器設備、海洋裝備、智能網聯汽車、醫療裝備)項目申報指南的通知
支持領域
(一)工業母機領域。
數控機床:重點支持高精高速高可靠性的數控車床、加工中心、數控鍛壓機床等高端整機產品,數控系統、電主軸、高精密絲杠導軌等核心零部件。
電池設備:重點支持高性能的鋰電池制造設備,光伏電池設備。
半導體設備:重點支持集成電路核心制程設備、封測設備。
顯示面板設備:重點支持面向OLED、Mini-LED、Micro-LED的核心制程設備和檢測設備。
(二)智能機器人領域。重點支持汽車焊接、噴涂等場景的工業機器人,醫用、家用等場景的服務機器人,農業植保、電力巡檢、物流配送、地理信息測繪等領域的無人機,以及減速器、控制器、伺服系統、末端執行器等核心零部件。
(三)激光與增材制造領域。重點支持超快激光精細切割、超薄晶圓激光切片機、Micro-LED激光剝離、巨量轉移等激光裝備,多激光大尺寸SLM 3D打印設備、多激光增減材復合3D打印設備等增材制造裝備,超短波長激光器、工業化超快(飛秒、皮秒)激光器,掃描振鏡、超高功率激光切割頭、3D打印頭、高亮度泵浦源等核心零部件。
(四)精密儀器設備領域。重點支持工業自動化控制儀器,電子電工測試測量儀器,半導體、光學、聲學測試測量儀器,環境監測檢測儀器等高端設備和核心器件。
(五)海洋裝備領域。重點支持高技術船舶綠色智能核心裝備與系統、海洋工程裝備國產自主替代、涉海裝備核心配套設備或系統,水下智能機器人、自主化船艇、深遠海和極地開發裝備等。
(六)智能網聯汽車領域。重點支持激光雷達、毫米波雷達、高精度地圖、智能車載操作系統、自動駕駛域控制器等。
(七)醫療裝備領域。
醫學影像設備:高端CT、超高場磁共振、多功能超聲、多模態分子影像PET-MRI、醫用內窺鏡、數字減影血管造影系統、專科成像系統。
體外診斷設備:多功能集成化檢驗分析裝備、適合臨床應用的新型基因測序技術(設備)、全自動多重核酸擴增檢測系統。
監護與生命支持設備:新型智能化醫療級監護裝備、連續性血液凈化裝備(CRRT)、肺功能儀、無創/微創血流動力學檢測儀、二氧化碳清除設備、血液透析過濾機(雙泵)、腦電麻醉深度監護儀。
醫用機器人:手術機器人、配藥機器人、康復機器人。
植介入器械:植入式心臟起搏器、心腦血管微創介入器械、神經刺激電極與器械、心臟瓣膜、陶瓷骨關節、高端運動醫學縫線、人工血管、齒科種植體。
治療裝備:精準放射治療系統、小型質子治療系統、高頻電外科手術系統(能量平臺)、高強度超聲治療設備。
核心零部件:醫用X射線探測器模擬芯片、超聲前端AFE芯片、醫用高精度電流轉換器、高精高壓電壓傳感器、高精度磁場傳感器、3D視覺系統中高速光學元件、生物識別色譜傳感器等核心元器件;透析設備用微型電磁閥、高分辨率X射線光子計數探測器、磁共振高場強磁體、先進彩超換能器、放療用柵控三級電子槍、高功率磁控管、醫療機器人用減速機、精密電機、光學鏡頭、PCR檢測用光電倍增管、腔鏡光學部件等核心部件。
設定依據
1.《深圳市關于進一步加快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的實施方案》(深府〔2018〕84號)
2.《深圳市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政策》(深府規〔2018〕22號)
3.《深圳市工業和信息化局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扶持計劃操作規程》(深工信規〔2019〕2號)
4.《深圳市培育發展工業母機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
5.《深圳市培育發展智能機器人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
6.《深圳市培育發展激光與增材制造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
7.《深圳市培育發展精密儀器設備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
8.《深圳市培育發展海洋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
9.《深圳市培育發展智能網聯汽車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
10.《“十四五”醫療裝備產業發展規劃》(工信部聯規〔2021〕208號)
11.《深圳市培育發展高端醫療器械產業集群行動計劃(2022-2025年)》
扶持的項目類別
(一)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
支持申報單位圍繞本申報指南所列支持領域實施的以關鍵技術與核心零部件提升為目標,經濟或社會效益顯著,且對所屬產業發展起到支撐引領作用的研發及其產業化項目。
(二)產業服務體系項目。
公共服務:支持申報單位圍繞本申報指南所列支持領域開展的以促進產業發展為目的,提供產業化資源數據共享、產學研合作、科技成果轉化、標準制定等服務內容的公共性產業服務平臺建設項目。其中,醫療裝備領域僅支持醫療器械研發外包服務機構(CRO)項目建設。
高端會展:支持申報單位圍繞本申報指南所列支持領域內,以市政府或社會機構名義在深圳舉辦的各類高端會議、論壇和展覽等活動項目。
(三)國家配套項目。
支持申報單位圍繞本申報指南所列支持領域內,已列入國家工信部門下達的中央財政資金扶持計劃,且要求地方政府財政資金配套資助的項目。
資助額度及方式標準
(一)資助額度:
受專項資金年度總額控制。
(二)資助方式與標準:
1.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
事后資助,按經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后確認為實施該項目實際發生的總投資費用的20%給予資助,單個項目資助金額不超過300萬元。項目實施總投資費用主要由建設投資、研發費用構成。其中,建設投資不低于項目總投資的50%。
2.產業服務體系項目。
公共服務:事后資助,按經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后確認為實施該項目實際發生的總投資費用的2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項目總投資費用包括為提供主營業務必備的設備及工器具(包括軟、硬件)的購置、改造和租賃費,出版/文獻/信息傳播/知識產權費等。
高端會展:事后資助,對以市政府名義在深圳主辦的會議、論壇和展覽,按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確認為實施該項目實際發生的總投資費用給予全額資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對以社會機構名義主辦的會議、論壇和展覽,按經專業審計機構專項審計后確認的為實施該項目實際發生的總投資費用的20%給予資助,最高不超過300萬元。
3.國家配套項目。
事后資助,按照項目中我市申報單位獲國家資助資金實際到賬金額最高1:1予以配套,單個項目配套資金最高不超過1500萬元,且配套資金與國家資助金額總和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40%。特殊項目按相關文件執行。
申報條件由基礎申報條件和專項申報條件兩部分組成。
基礎申報條件:
(一)申報單位為深圳市內(含深汕合作區)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組織。
(二)申報單位管理規范,已建立完善的經營管理及財務管理制度,合法依規生產經營,未違反國家、省、市聯合懲戒政策和制度規定,未被列為聯合懲戒對象。
(三)申報單位無逾期未申請驗收達1年以上或驗收不合格未滿3年的項目。
(四)申報項目實施所在地位于深圳市內(含深汕合作區),符合本申報指南的要求,符合國家和我市能耗、環保、安全等要求。已按有關規定完成項目所需的用地、環評、規劃等備案或核準,取得有關批準文件。產品涉及安全、醫療、金融等國家有特殊行業管理要求的,申請單位須取得相關主管部門批準頒發的合法有效的產品生產或銷售許可等資格。
(五)同一單位建設內容相同或部分相同的項目不得向市有關部門多頭申報。經核實屬多頭申報的項目,將取消申報資格并追究申報單位責任。
(六)法律、法規、規章和上級行政機關規范性文件規定的其他條件。
專項申報條件:
(一)產業鏈關鍵環節提升項目。
1.申請單位獲得國家或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證,或擁有與項目相關自主知識產權(包括發明專利、軟件著作權或國家、省、市認定的科技成果等)。
2.項目具有技術先進性,技術水平達到所屬行業國際先進水平以上,技術指標與工藝參數以及產品的功能性能高于行業平均水平。
3.項目具有技術創新性,在所屬行業技術領域取得突破,技術與產品可以替代進口,或替代原有技術工藝并取得相應知識產權。
4.項目技術已實現產業化,取得良好的經濟效應;市場應用廣泛,對所屬產業技術提升具有良好的引領支撐作用和示范推廣作用,對推動產業技術進步具有意義。
5.項目總投資300萬元以上,應為2020年8月1日后開始建設,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建設完成。
(二)產業服務體系項目。
1.公共服務類項目應為2020年8月1日后開始建設,并于2022年7月31日前建設完成。
2.高端會展類項目應為2021年1月1日以后,由社會機構在深圳主辦的有國內外知名廠商或知名行業專家參加的、被主流媒體報導的且行業認可度高的會議、論壇和展覽。
項目申請受理時間
1.網絡填報受理時間:
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7日17時
2.書面材料受理時間:
2022年10月28日至2022年11月11日17時
辦理時限
集中申報,分批處理,一批180個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