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勞動關系協調員(二)勞動和勞務關系
發布日期:2022-01-07 瀏覽次數:0次
一、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的差異(要點了解)
“勞務關系”與“勞動關系”盡管字面附近,法令含義卻截然不同。從整體上看,勞動關系與勞務
關系的差異主要有以下幾點:
1.標準和調整勞動關系與勞務關系在法令依據方面的主要差異勞動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標準和調整,勞務關系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進行標準和調整。
2.勞動關系主體與勞務關系主體的差異
3.當事人之間在從屬關系方面的差異
4.用人單位對當事人在管理方面的差異
5.勞動主體在待遇方面的差異
二、勞動關系調整機制和手法(勞務爭議的處理)
為了促進和完成協調穩定的勞動關系,人們在長期實踐中逐步建立起一整套調節勞動關系的機制和手法,主要是:集體洽談、員工參與、三方性機制、勞動爭議的處理和勞動立法。三方性機制,是市場經濟國家長期以來處理勞動關系的基本制度,是國際上處理勞動關系問題的一種行之有效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