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日期:2023-03-21 瀏覽次數:0次
2023開年,多家企業因為購買iso證書被市場監管局稽查處罰,處罰信息在“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進行公示!??!涉及公司名字當事人名字違法詳情逐一刊登莫伸手,伸手必被抓。多家受害者當事人公司均與鼎質(國際)質量認證有限公司直接或者間接發生了金錢交易!鼎質(國際)質量認證有限公司是在未經認監委批準的情況下,擅自非法開展認證活動。
違法簡介:
鼎質(國際)質量認證有限公司是在未經認監委批準的情況下,擅自非法開展認證活動。1個微信名為“厚德載物”的人給當事人打電話說可以辦理三體系證書。2021年4月19日,當事人給微信名為“厚德載物”的人付款8200元之后就收到了郵寄來的三體系證書。當事人購買證書的目的是由于部分招標時要求有三體系證書。當事人未索要微信名為“厚德載物”的人和鼎質(國際)質量認證有限公司相關認證資質,微信名為“厚德載物”的人和鼎質(國際)質量認證有限公司也未來當事人公司進行上述三份證書的相關評審及認證。
行政處罰:
依據《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非法買賣或者轉讓認證證書的,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處以3萬元罰款;認證機構向未通過認證的認證委托人出賣或轉讓認證證書的,依照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處罰?!敝幎?,責令當事人停止并改正違法行為,決定對當事人非法買賣認證證書的違法行為處3萬元罰款。
評論:“投機”不成,蝕把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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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簡介:
鼎質(國際)質量認證有限公司是在未經認監委批準的情況下,擅自非法開展認證活動。2021年8月份,當事人讓公司內勤聯系內蒙古千思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的業務員購買三體系證書,當事人購買證書用于招標時資質可以豐富一些。2021年8月6日通過微信簽訂電子合同,當事人通過公對公轉賬分別于2021年8月10日轉賬1800元,2021年8月13日轉賬4200元,總共付款6000元,內蒙古千思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給當事人開具了6000元的增值稅電子普通發票。付款后通過微信發給當事人發送了三個證書的電子圖片3張,之后通過快遞將蓋有鼎質(國際)質量認證有限公司印章證書郵寄給當事人。當事人未索要內蒙古千思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和鼎質(國際)質量認證有限公司相關認證資質,內蒙古千思躍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和鼎質(國際)質量認證有限公司也未來當事人公司進行相關評審及認證。
行政處罰:
依據《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非法買賣或者轉讓認證證書的,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處以3萬元罰款;認證機構向未通過認證的認證委托人出賣或轉讓認證證書的,依照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處罰?!敝幎ǎ熈町斒氯送V共⒏恼`法行為,決定對當事人非法買賣認證證書的違法行為處3萬元罰款。
評論:咨詢機構當跳板,促成違法談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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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簡介:
鼎質(國際)質量認證有限公司是在未經認監委批準的情況下,擅自非法開展認證活動。當事人2020年8月份通過微信聯系北京億捷順達國際知識產權代理公司的業務員購買三體系證書,2020年8月北京億捷順達國際知識產權代理公司的業務員給當事人發送了合同,隨后發送了收款碼,當事人微信支付了證書費11000元后將營業執照發給北京億捷順達國際知識產權代理公司的業務員。2020年8月11日,北京億捷順達國際知識產權代理公司的業務員將三份證書電子版發給當事人。2020年8月13日給當事人郵寄的證書。當事人未索要北京億捷順達國際知識產權代理公司和鼎質(國際)質量認證有限公司相關認證資質,北京億捷順達國際知識產權代理公司和鼎質(國際)質量認證有限公司也未來當事人公司進行上述三份證書的相關評審及認證。
行政處罰:
依據《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違反本辦法規定,非法買賣或者轉讓認證證書的,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其改正,處以3萬元罰款;認證機構向未通過認證的認證委托人出賣或轉讓認證證書的,依照條例第六十一條規定處罰?!敝幎?,責令當事人停止并改正違法行為,決定對當事人非法買賣認證證書的違法行為處3萬元罰款。
評論:與案例二如出一轍,不過辦假證的費用貴了點,看來咨詢機構掙得不少,對咨詢機構沒有監管,讓他們肆無忌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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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簡介:
2022年11月2日,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法人吳雅琴進行詢問調查時,吳雅琴承認:湖北隆邦電力設計咨詢有限公司因規范公司運營發展的需要,在對外參加相關工程設計招標有時需提供《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環境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證書》ISO三體系認證證書來證明公司運行管理狀態作為競標門檻。2021年10月初,公司授權員工吳灣全權負責辦理體系認證相關事宜,吳灣在網上聯系中介公司即北京鵬帆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來辦理,2021年10月11日雙方簽定了認證代理服務合同。當事人于2021年10月12日按照合同要求通過中國建設銀行網上銀行轉賬壹萬元獲得ISO三體系認證證書。執法人員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網站中認證行政監管系統和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對涉案體系認證證書進行了查詢,查詢不到任何符合條件的認證結果信息,頒證機構即鼎質(國際)質量認證有限公司也從未對當事人開展過任何認證審核活動。
行政處罰:罰款5000元。
評論:看來還是帝都的咨詢公司收費貴?。?/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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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法簡介:
經查,當事人系從事機械制造加工的經營單位?,F查明,當事人為取得洽談業務資格,于2021年10月通過百度搜索認證證書辦理途徑,聯系微信名為“A北京晨譽-胡金娥-ISO體系認證”的個人,并支付4500元給該個人用于辦理《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2021年10月18日收到《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認證機構:鼎質(國際)質量認證有限公司,證書編號:386151242641Q,獲證組織名稱:無錫迪尼納儀精密機械有限公司)。又查,在辦理上述證書的過程中,當事人與此個人僅通過微信進行聯系,當事人未核實鼎質(國際)質量認證有限公司的相關資質,也未與該公司簽訂合同,該公司也未按照辦理認證證書的法定程序對當事人的經營場所及經營情況進行調查核查。同時,通過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查詢涉案證書編號(386151242641Q)或者獲證組織名稱(無錫迪尼納儀精密機械有限公司),均顯示“未查到符合條件的認證結果信息”,認證機構名錄中也未查詢到鼎質(國際)質量認證有限公司相關信息。當事人陳述,未使用過涉案證書從事經營活動。當事人非法買賣認證證書的行為,違反了《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第五條的規定,依據《認證證書和認證標志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的規定,當事人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行政處罰:罰款:30000元。
評論:認證審核沒門檻,咨詢、審核往微商方向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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